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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事故后的处理管理细则

12.1事故处理原则

12.1.1本事故处理原则为值班调度员作为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处理的依据。现场运行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汇报现场的有关情况,按调度命令进行处理。如现场与调度联系不上时,可按本规程进行处理。并尽快报告调度。

12.1.2调度值班员是本系统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负责,对其所下达的命令各有关单位运行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正确、迅速地执行,不得延误。除对人身或设备有威胁时不得拒绝执行调度命令,如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调度命令而造成事故扩大或贻误事故处理的有力时机等不良后果,应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12.1.3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在紧急情况下为防止事故扩大、重大设备损坏,值班调度员可以发布限电、改变运行方式等一系列命令。

12.1.4事故处理要求:

⑴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排除故障点,消除对人身、设备的威胁;

⑵千方百计保持设备继续运行,缩小停电范围;

⑶尽快恢复对客户的供电,特别是重要客户的供电;

⑷迅速恢复系统正常运行方式。

12.1.5发生事故的单位向调度汇报事故的同时,应主动地进行无需调度指挥的操作;非故障单位应加强运行监视,做好防止应付事故蔓延的预想。

12.1.6事故单位的运行人员要迅速、正确、清楚地将事故情况报告值班调度员,其内容主要包括:故障线路名称、时间、跳闸开关现状态、保护及自动保护动作情况、电流、电压等变化情况。

12.1.7发生下列情况无需联系县调,即可停止设备运行,但事后立即报告县调:

⑴解救人员伤亡、设备损坏非立即停电不能解除者;

⑵设备有严重损伤并继续发展,根据现场规程要求采取措施将故障设备隔离者。

12.1.8事故处理可不写操作票,但调度及运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发令、监护、复诵、汇报、录音及记录制度,必须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

12.2变压器事故处理

12.2.1变压器跳闸处理原则:

变压器跳闸时,应按现场规程规定进行检查,分析保护动作情况与事故当时的外部现象,判断事故情况并进行处理。

⑴瓦斯保护和差动保护同时跳闸,未查明原因清除故障前,不得送电;

⑵变压器差动保护同时跳闸时,应立即对主变外部检查,同时通知工区、试验、检修、继电有关人员赶往现场,对变压器一、二次回路进行检查,对变压器进行油、气体性质进行测定,并经直流电阻、绝缘等全面试验,原因查明处理后,证实变压器及其保护控制回路等没有问题时,则可对变压器进行一次强送。

在系统急需时,对主变外部检查和绝缘试验后无异常,经请示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后可试送一次。

⑶当变压器瓦斯保护动作跳闸后,只有找到确切依据证明瓦斯保护误动或变压器内部无问题时,方可试送。

⑷变压器过流保护动作跳闸时,应对变压器及其负荷情况、配出线保护动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如判明为穿越性故障,而造成越级跳闸,则可不经检查,立即断开故障配出线路开关后对变压器进行送电,非故障配出线路逐一配出,然后通知工区试验检查。其故障线路查明原因处理后送电。如因非穿越性故障导致变压器过流保护动作跳闸时,参照瓦斯保护和差动保护同时跳闸处理原则处理。

12.2.2当变压器只有一次熔丝保护时处理方法

⑴只一相熔丝熔断,经外部检查无问题,更换熔丝恢复送电。

⑵二相或三相熔丝同时熔断,原则上应经检查试验后方可式送。如非二次越级所致,经对变压器外部检查和试验确认无问题后,拉开负荷侧开关,试送一次,良好后带负荷。如二次越级所致,且负荷重要,可对变压器外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拉开负荷侧开关,试送一次,良好后带负荷。

12.2.3变压器过负荷处理方法

⑴投入备用变压器。

⑵改变运行方式,倒出部分负荷。

⑶采取以上措施后仍过负荷时,当过负荷倍数时间达到规定时,结合事故拉闸方案限制部分次要负荷。

12.2.4变压器66kV侧断路器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时,造成另一台变压器严重过负荷时,为减少对用户停电影响,有备有变压器的变电所应优先考虑投入备用变压器方案。若仍需减负荷时应按紧急拉闸序位表处理。

12.3全停事故

12.3.1事故判断

变电所全停一般是因母线故障或某一开关拒动造成的,也可能因外部电源中断造成的。要根据仪表指示、保护动作情况,开关信号及事故现象等多方面判断,切不可只凭所用电源全停或照明全停而误认为变电所全停。

12.3.2越级跳闸

单电源变电所在变电所全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检查本所开关以及保护动作情况,查明是否由于某开关拒动而造成越级跳闸,若由于越级而使本所全停电时,则应立即采取措施,切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

12.3.3变电所由于系统全停的处理:

⑴将所有配出盘(包括电容器)断路器全部断开,主变压器处于受电状态。

⑵有备用电源但无自动投入装置或自动投入装置停用的变电所全停,则立即拉开原受入电源,合上备用电源。

⑶报告调度,做好记录。

12.4 母线故障及母线失电处理

12.4.1母线故障的迹象是母线保护动作开关跳闸,并出现由于故障引起的声、光、信号等。当母线发生故障停电后,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县调值班调度员,并自行将故障母线上的电源开关全部拉开。

12.4.2母线故障停电后,现场值班人员应对停电的母线进行外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县调值班调度员,县调值班调度员按下列原则进行处理:

⑴找到故障点并能迅速隔离的,在隔离故障后对停电母线恢复送电。

⑵经外部检查和测试不能找到故障点时,可引用外来电源对故障母线进行试送电。对发电厂的母线故障,如有条件对母线进行零起升压。

⑶母线失电是指母线本身无故障而失去电源。一般由于系统故障、继电保护误动或该母线上出线、变压器等设备故障本身开关拒跳,而使连接在该母线上所有电源越级跳闸所致。

12.4.3判断母线电压消失的依据是同时出现下列现象:

⑴该母线的电压表指示消失;

⑵该母线的各出线及变压器负荷消失(主要是看电流表指示为零);

⑶该母线所供厂(所)用电失压。

12.4.4当发电厂母线电压消失时,无论当时情况如何,发电厂值班人员应立即拉开失压母线上所有电源开关,同时设法恢复受影响的厂用电,并迅速将情况报告县调值班调度员,等候处理。

12.4.5当变电所母线电压消失时,经判断并非由于本所母线故障或线路故障开关拒动所造成的,现场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县调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自行完成下列操作:

⑴单电源变电所可不作任何操作,等待来电;

⑵正常按单电源供电的双电源变电所,待调度指令后,拉开其电源开关,倒至备用电源送电;

⑶对装有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BZT)的多电源供电母线失压,应立即报告县调值班调度员。如因自动装置拒动,则现场值班人员可不经调度指令先行拉开失压电源开关,合上备用电源开关。

12.510kV线路跳闸处理原则

12.5.1线路开关跳闸,重合不良不许强送。

12.5.2线路开关跳闸后若重合闸拒动或无重合闸(重合闸正常停运时应视为无重合闸),变电所值班人员经检查变电所设备无异常情况后,应立即自行强送一次,同时报告县调值班调度员。如强送不良,则应报告调度,由调度通知有关单位组织人员查线,待查到故障点并处理后,再由调度命令变电所值班员合闸送电。

20.5.3双电源线路的线路开关跳闸后,自动重合(或强送)不成功,现场值班人员应对开关进行外部检查,如开关设备无异常后,根据天气等情况,县调值班调度员可命令再强送一次。

12.5.4线路开关跳闸后,应及时报告县调值班员,属于下列情况未查明原因并确认时,不再立即强送:

⑴遮断容量不满足一次重合闸要求的开关。此类开关跳闸后应对其进行外部检查,若未发现任何异常现象方可强送。

⑵带电作业工作的线路跳闸。值班调度员只有接到现场工作负责人的报告后,方可决定是否强(试)送电。带电作业现场工作负责人,一旦发现线路上无电时,不论何种原因,均应迅速与县调值班调度员取得联系,并说明能否进行强送。

⑶线路开关跳闸后仍有接地。

⑷充电线路跳闸。

⑸线路作业完了恢复送电跳闸。

⑹全电缆线路和电容器开关跳闸,在未经检查前不得强送。

⑺跳闸当时伴有严重的故障征象.如有爆炸声、火花、火光等情况。

⑻遇大雾、连续雷击、或者天气晴好时明显近距离故障等情况的跳闸,视负荷情况可考虑暂不强送,待恶劣的条件好转或了解情况后再考虑强送。

12.5.5线路故障跳闸后无论送电是否成功,县调值班调度员均应通知有关单位巡线。同时说明线路是否带电。值班调度员所通知的一切事故巡线指令,巡线人员均应认为线路处于带电状态。如需处理故障,必须向县调办理停电手续,并得到值班调度员许可后方可进行检修。有关单位应将查线及抢修结果及时汇报县调值班调度员。

12.6 10kV系统接地处理原则

12.6.110kV系统发生接地,判明某条线路接地后,一般可允许运行不超过2小时对接地线路进行巡线处理。待查明接地点后,应立即停电处理。

12.6.210kV系统接地判断依据:

⑴变电所已安装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配出线发出接地信号。

⑵变电所运行中发出10kV母线接地信号。

⑶跳闸或强送后系统同时发出接地信号。

⑷检修后或限电解除恢复送电同时发出接地信号。

⑸线路充电发出信号。

⑹有人反映的线路接地现象。

⑺其他接地判断信息。

12.6.3寻找接地故障的一般顺序

⑴变电所已安装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运行正常且能正确判明接地现象的的,对其发出配出线接地信号的线路应优先安排巡线处理。

⑵通过变电所接地保护装置及10kV系统接地判断依据,不能判断出接地线路时,按本所制定地接地选线序位表选线,一般原则如下:

A检查所内10kV母线及设备有无接地现象,PT熔丝是否熔断。

B试拉空载线路;

C试拉线路长、分支多、负荷轻,不重要的线路;

D试拉线路后不管故障是否消除,应立即合闸;

E当接地同时出现谐振过电压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将接地线路退出,适时试送;

F线路接地选线停电操作前应通知重要用户,判定接地故障后应通知重要用户做好停电准备工作;

G线路发生接地故障时,值班调度员得到有关接地故障供电范围内发生高压断线威胁人身安全的报告,应立即断开该线路。

H当按接地检除顺序检除完毕仍未检查出接地线路时,各有关变电所要重新检查所内设备,确认无问题后应考虑同相两点接地,此时应考虑应用分割系统或倒母线的方法判断接地线路;如无上述条件时可逐一拉开配出盘开关直至接地信号消除,再逐一送出配电线路,当送至某一线路接地信号又表示时,拉开此线路开关再继续逐一送电,由此判断该线路为接地线路。

12.7无人值班变电所的事故处理

12.7.1无人值班变电所发生总事故信号、总预告信号以及开关变位信号后,值班调度员(或远方值班员)应立即通知巡视操作人员到变电所现场检查。巡视操作人员到现场后,应首先根据现场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处理,同时向值班调度员(或远方值班员)报告检查处理及设备运行情况,值班调度员(或远方值班员)应做好记录。

12.7.2无人值班变电所发生危急缺陷时,值班调度员(或远方值班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启动事故应急预案!